中共上饶市委宣传部
上饶市精神文明办公室
省农村信用联社上饶办事处 |
饶文明字[2007]8号
关于进一步抓好
创评“星级文明信用农户”活动的意见
近年来,我市广大农村开展创评“星级文明信用农户”活动,取得了初步成效,解决了部分农民发展生产资金短缺的难题,营造了讲文明、守信用的良好社会氛围,促进了乡风文明,实现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双赢的良好局面,有力地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。为了进一步抓好创评“星级文明信用农户”活动,特提出如下意见:
一、深化认识,加强领导,大力推进创评“星级文明信用农户”活动。
1、要充分认识创评“星级文明信用农户”活动的意义。开展创评“星级文明信用农户”活动,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创举,是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有力抓手,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,是促进乡风文明、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。各级党委、政府一定要把创评“星级文明信用农户”活动提上重要议事日程,认真抓好。
2、要切实加强对创评“星级文明信用农户”活动的领导。各级党委、政府要把创评“星级文明信用农户”活动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管理,进行考核。市委宣传部、文明办和农信社负责创评“星级文明信用农户”活动的部署和检查。各县(市、区)委宣传部、文明办、农信社具体负责部署指导落实创评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,负责好开展思想教育以及对星级文明信用农户审批、发证、授牌。各乡镇党委书记是基层创评“星级文明信用农户”活动的主要负责人,要积极抓好本地的创评“星级文明信用农户”活动。各村支部尤其是村支部书记要在创评总体目标和方向上严格把好关,做好有关创评活动的服务工作,并积极帮助村公评公议会认真抓好本村的创评活动。
3、要健全和调整好各地创评“星级文明信用农户”活动的组织机构。各县(市、区)要健全组织,调整好以党委、政府领导为组长和副组长,宣传部、文明办、农村信用社等部门为成员的创评领导小组。创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,统一行动,定期召开会议,研究工作,共同审定“星级文明信用农户”,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、准确性和权威性。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创评领导小组,负责本乡镇的创评工作。要加强村公评公议会制度,没有成立公评公议会的地方要尽快成立,决不能以召开党支部会或村委会来取代公评公议会。要形成三级组织机构各负其责、协调运作的工作机制。
4、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创评“星级文明信用农户”活动。市里原则上每二年召开一次创评“星级文明信用农户”活动现场会或经验交流暨表彰会,总结交流经验,以不断推进我市创评“星级文明信用农户”活动的深入发展。各地要围绕创评工作开展系列活动。可以召开经验交流会、表彰会,开展评选“文明信用村”、“文明信用乡镇”、文明信用活动先进单位、先进个人等各种活动,以调动基层开展创评活动的积极性。对获得文明信用荣誉的村镇,在“文明信用农户”的数量、优惠信贷额度和利率优惠上按照饶办字〔2005〕9号文件的精神给予更优惠政策。各县(市、区)文明信用村镇数量不宜多,具体由各地确定。
二、宣传政策,注重教育,不断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。
1、要加强对农民的政策宣传。要充分运用广大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有效载体,讲清楚创评“星级文明信用农户”活动的目的意义,帮助广大农户正确理解“星级文明信用农户”优惠信贷,是在提高道德素质的前提下,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优惠的、有偿的措施;要帮助广大农户充分了解创评“星级文明信用农户”的标准、条件、步骤、程序及贷款管理办法,并及时答疑解惑,消除农民对于开展创评活动的各种疑虑,提高广大农户参与创评活动的积极性。 |